激勵本身只是手段或工具,并不是目的。激勵的核心是要使員工能夠實現自我激勵,在自我激勵下產生高績效,做到無須揚鞭自奮進。為什么國內一些企業,墻上掛著高大上的愿景、使命和價值觀,但是,勞資關系卻異常緊張呢?造成這種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在落后激勵機制的導向下,員工被迫一切向“錢”看。企業在描繪未來藍圖時,特別有理想、有情懷,但在實際落地時,尤其是在涉及分錢的時候,要么斤斤計較,要么用錢強刺激。這些都是不科學的分錢方式,會扭曲企業和員工的價值觀。
沈陽眾森企業管理咨詢公司認為,面對人性的多變性和業務場景的多樣性,企業在設定激勵機制時不能采取“一刀切”這種簡單粗暴的分配機制。很多企業的做法比較隨意,銷售部門基本采用提成制,中后臺部門基本采用定額制,激勵機制方法非常單一,沒有針對性。
任正非說:“二十多年來,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選人用人、分錢分權。把人才用好了、干部管好了,把錢和權分好了,很多管理問題就解決了。”
對管理者來說,如何“分好錢”是一門必知必會的學問。搞懂薪酬管理,可以讓企業付出的薪資發揮最大的作用,提升企業的效益。當然,薪酬管理的本質不是“大鍋飯”,不是劫富濟貧,不是平均主義;而是能者多勞,多勞多得,保障強者利益,讓平庸者向強者過渡,讓弱者自動淘汰。管理者規劃薪酬體系時,本著這一原則,才能讓薪酬成本合理化、回報最大化。員工自動自發,企業才會有生命力和競爭力,這樣才能最終達到“分好錢”的最初目的。 |